今天,很多问题都源于公司太大了,可以忽视法律,迫使竞争对手从市场上退出,而不是通过产生可以证明自己质量的产品,而是通过影响政府,让政府制定法律和限制,使这些公司保持垄断,甚至与关键玩家签订垄断协议,以防止竞争对手获得任何机会。

如果存在一个公司最大控制比例的上限,那么它将更难以如今天一样剥削市场,所有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则要更公平,竞争会更加健康。这样就有多方面的机会,因为不再是单一或仅有的几家公司,而是十几家公司一起竞争。

然而,我在这里提到的两点潜在缺点是,大型项目将更加困难,因为将会有更多的公司参与,并且不再由一个公司负责从头到尾控制整个供应链。因为这样最终只会导致效率降低。

但是,我们需要对优化上限进行研究,但我认为应该在1到30亿美元之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