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在思考IPO发行和股权分配的问题。是否合理地假设最具吸引力的IPO在一般公众得到较多访问之前,主要被机构投资者购买了?
换句话说,当零售投资者被提供IPO股时,是否有时会出现警告信号,表明机构需求不足以吸收发行? 或者这太简单了,零售投资者可能会在可取的IPO中获得分配的其他原因?
我很好奇大家对零售投资者对IPO的访问权以及获得分配应该被视为机遇、红旗还是案件-by案件的看法。
我一直在思考IPO发行和股权分配的问题。是否合理地假设最具吸引力的IPO在一般公众得到较多访问之前,主要被机构投资者购买了?
换句话说,当零售投资者被提供IPO股时,是否有时会出现警告信号,表明机构需求不足以吸收发行? 或者这太简单了,零售投资者可能会在可取的IPO中获得分配的其他原因?
我很好奇大家对零售投资者对IPO的访问权以及获得分配应该被视为机遇、红旗还是案件-by案件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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