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如我们使用VT,假设这是在普通的证券经纪公司中,而不是个税优惠计划。另外假设所有股票都是长期持有,已经购买1年或以上。
如果有人卖掉他们100%的VT,收到他们所有的收益(假设$80,000收益),那么$80k变成流动资金,不用担心它会再次下跌,然后假设1-2周后,你重新购买相同的VT股票,包括现在的80k收益,重新购买所有股票并让它再次坐一年的时间,获得长期资本利得,反复进行这个过程。
这不是在欺骗系统吗?你基本上是获得钱,卖掉,然后再次购买,使用长期收益。历史上有没有人在ETF的历史上这样做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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